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
管控单元由129个调整为132个
本次动态更新后,昆明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不含磨憨)由129个调整为13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2个保持不变,面积由9268.9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44.11%)调整为9396.2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44.72%),增加的面积主要为新划定的各级水源保护区;重点管控单元由73个调整为76个,面积由4109.5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19.56%)调整为4005.3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19.06%),面积调整原因主要是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及各产业园区面积调整;一般管控单元14个保持不变,面积由7634.0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36.33%)调整为7611.3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36.2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减少1.85%
更新后,生态保护红线全面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74.7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4%,较原有面积占比减少1.85%。全市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151.56平方公里,占国土空间面积的24.37%,较原有面积占比增加2.45%。
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到2025年,昆明市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1.5%,45个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为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划,按时完成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等能源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达到预期目标;河湖岸线资源管控达到相关要求。
管控总体准入要求以四方面为主
结合昆明市不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突出问题和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对应到各环境管控单元、可操作的管控要求。昆明市的优先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以共性要求为基础,对存在的个例问题制定相应的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聚焦单元突出的环境问题,以解决现状环境问题为目的提管控要求,增补了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相关要求,调整了重点管控单元相应的管控内容。昆明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入要求以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方面为主。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实习生 徐朝欢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陈思帆 陈洁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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