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记者王迟)近年来,网络制贩枪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较为活跃,网上有不少人员非法发布、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非法买卖枪支配件及制爆原料,网络已成为枪爆违法犯罪的重要滋生地。11月14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成效情况。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官方供图)
依法查处利用网络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等违法犯罪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发布售卖射钉器视频,暗示可以改装成枪支,形成线上传授方法、线下统一发货、贩卖零配件的违法犯罪模式,此类案件隐蔽性强、社会危害大。
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副局长戴峰向记者介绍,2023年6月12日,上饶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以朱某某为首的“6·12”传授犯罪方法案、非法制造枪支案。在公安部的指挥调度下,今年以来先后发起两批次集群战役,涉及全国30个省份,破获刑事案件21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9人,缴获射钉器改制枪支264支,零配件2408个,射钉弹24万余发、钢珠12万余粒,彻底捣毁了该团伙的网络销售代理和线下发货窝点,清除了一批涉枪风险隐患。
公安机关再次提示: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销售射钉器并传授改装枪支方法,以打猎、娱乐等为目的购买射钉器改装枪支,买卖射钉器改制的枪支等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认清非法改制、持有枪支的危害,鼓励大家踊跃举报。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魏涛介绍了近期破获的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经全面梳理,犯罪嫌疑人非法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后私自制造爆炸物品,向全国其他的省份进行贩卖,该案线索涉及全国多个省份。为及时、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湖北咸宁公安局提请公安部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全链条打击犯罪活动。在涉案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又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追缴非法爆炸物品18.2吨,以及危险化学品2.5吨,彻底斩断了一条横跨多省的爆炸物品及原材料产销运储链条。
“下一步,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及时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从根本上斩断流通渠道、净化网络空间。”魏涛指出。
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非法贩运枪爆物品
由于寄递具有点多线长、人货分离、隐蔽便捷等特点,“互联网+寄递”容易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了保障寄递渠道安全,邮件快件寄递实施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实名收寄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收寄验视就是在揽收过程中当场验视内件物品;过机安检就是使用安检设备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是三位一体的防控模式。
为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非法贩运枪爆物品,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夏新东表示,将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如果发现涉枪涉爆等违禁物品,企业不得寄递。同时,指导和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涉枪涉爆物品辨识能力。
夏新东介绍,将持续开展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去年,十七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今年,开展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惩治违规收寄涉枪涉爆等禁寄物品行为,对枪爆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
“要加强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寄递渠道涉枪爆案件,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夏新东强调。
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涉违禁物品信息
为加强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的管理,规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信息发布行为,净化网络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早在2015年,公安部就会同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规定所指危险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依据规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取得互联网相关许可或者备案后,仅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互联网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巡查,对违法违规发布或者传输危险物品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强调,对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枪爆物品信息,互联网企业未按有关部门要求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网络发布制作或者销售枪爆物品信息,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设立用于制作或者销售枪爆物品的网站、通讯群组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