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底发布的《青岛市物业服务级别和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文件规定: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以上的收费标准不得上浮,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52元/平米/月,收费调整时间应从2024年2月1日起计算。新规以来,锦绣首府物业不仅未按照五级收费标准提升自己从未达标的服务水平,还一如既往的按照以前的价格对居民进行催缴。
对此,也有锦绣首府业主通过“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针对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的问题专门征询了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和市场监管局,当时相关部门的答复为,收费建筑面积需要权威部门给出统一认定。相关事项涉及发改局、住建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现正在研究中,请耐心等待。
新区的业主们终于等来了好消息!为了贯彻执行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广大业主利益,针对一些物业小区超额收取物业费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相关部门在前期数据摸底的基础上,终于有了“重磅”的动作,这也意味着西海岸新区物业降费打响了“第一枪”!
10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青岛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政策的特别提醒告诫函》。此文件面向全区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人,重点对全区70家超出政府指导价的小区物业公司提出告诫,重点内容如下:
为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价格法律法规以及青岛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价格政策的严肃性,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人的收费行为特别提醒告诫。物业服务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各物业服务人应依法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照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青岛市物业收费政策规定,迅速自查自纠,彻底纠正物业服务收费可能存在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费行为。
各物业服务人要在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及公示,并尽快完成退费整改等工作。如逾期不按照要求调整物业收费标准的,将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迫究刑事责任。
文件下发后,西海岸新区的多个超标收费的小区已经开始进行降费工作,家住锦绣首府小区的某业主说;“目前,已接到物业管家的通知,物业费从2.71/每月降到了2.52/每月,从今年2月1日开始计算,但直接退费还是折算在以后的物业费中具体没问。”针对此次政府干预下的物业费调整,该业主表示:“文件下发已经快1年了,现在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速度有点太慢了,超额收费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另外小区目前备案的是五级服务,但实际的服务水平可能就三级水平,存在严重的质价不符问题,我们也投诉过多次,但似乎没有哪个部门想管这事,费用降不下了,服务又提不上去,很多业主对物业都抱有很大的不满情绪,甚至很多业主都拒交物业费。”
目前来看,西海岸新区相关部门对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的一些小区降费拿出了实质性的推动方案,也算是打响了关于物业费降费的“第一枪”。前几年物业费跟着房价“水涨船高”,很多业主也“被迫”的接受了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拟定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在实际的服务水平上,往往与备案的“星级”不相匹配,存在严重的质价不符现象,这种情况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也加剧了业主与物业更多的矛盾,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希望相关部门能拿出具体的举措解决某些物业公司收费与服务不匹配的问题,保障广大业主的利益,将“物业费”这个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解决好!
附件:西海岸新区70家超出政府指导价项目和物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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