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郓城县公安局武安派出所接报案后,迅速开展侦查,速破两起电动车被盗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3岁,鄄城县人)抓获。
11月5日8时许,武安派出所接局110指令:辖区刘某的一辆二轮电动车被盗。接到指令后,该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刘某于11月3日20时许,将一辆价值600元左右的黄色小刀牌二轮电动车停放在自己家门口,其未上锁,且电车钥匙没有拔,11月4日一早发现电车不见,以为是朋友骑走,并未及时报警,等待一天无果,才发觉电动车系被盗,便于5日早上报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民警发现11月4日1时许,一头戴粉色头盔的男子一手骑着自己电动车,一手带着刘某的电动车将其盗走。办案民警围绕该男子行踪展开调查,发现该男子行驶至武安镇某村时,将刘某电动车停靠路边后掉头,几分钟后又推出另一辆黑色二轮电车,民警遂推断该男子作案不止一起。14时许,该所民警再次接到局110指令:11月3日21时许,辖区宋某将一辆黑色二轮电动车停放在小区车库门口,现发现被盗。经调取监控,发现该辆电动车正是上述嫌疑人推出的第二辆电动车。
沿着道路监控,民警巡线追踪至鄄城县红船镇,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确定了盗窃嫌疑人系王某。当日21时许,办案民警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搜出作案电动车及粉色头盔,王某对其盗窃2辆电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王某有多次盗窃前科。案发当日,王某窜至武安镇到处寻找作案目标。当日0时许,王某在某小区见一黑色电动车未上锁,便动起了“重操旧业”的念头,将该车盗走。得手后,王某准备将电动车带回家中,途经某村时,发现刘某的电动车钥匙没有拔,又顺手将该车盗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一、选好停车的地点。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尽量把车停在有监控,或者有人看管的停放点。
二、停车要上锁,离车要拔钥匙。在停放电动自行车时,应及时上锁,离车时一定要注意拔钥匙。
三、发现被盗后及时报警。如果发现自己或朋友的电动车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警方快速破案。还应该妥善保管购买发票,以便作为警方的立案依据及日后认领凭证。
来源:郓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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