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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long as the facts exist, the mask will be torn off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团队现已开始筹备奥联电子(300585)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奥联电子(300585)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
在2022年12月12日到2023年2月20日之间买入奥联电子股票并且在2023年2月21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请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1381048796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9号楼华秦大厦三层
基本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汽车动力控制零部件为核心,同时涉及车身控制系统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于2016年1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股票代码:300585)。公司主要产品已经覆盖传统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子、节能减排关键总成、智能驾驶控制器、车联网零部件等汽车电子行业前沿领域。
目前主要产品有:电子油门踏板总成、换挡控制器、车用空调控制器、低温启动装置、电子节气门、后视镜、螺线管、新能源整车控制器、新能源高压配电箱等汽车关键部件。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3001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1020230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下跌20%,而后公司股价连续四个交易日下跌,收盘价合计下跌53.71%。
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号)。
2024年4月8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4号)。
律师费用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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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奥联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员)〔2024〕34号认定,奥联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奥联电子关于钙钛矿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2022年12月9日,奥联电子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钙钛矿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奥联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出资设立奥联光能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制备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2023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67号),要求结合公司相关技术、资金、资质,胥明军的履历、背景、既往工作研究成果等,详细说明奥联光能从事相关业务的方式、方法及可行性等情况。
2023年2月13日,奥联电子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
二、奥联电子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一)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关注函回复》介绍了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情况:事实上,胥明军未在所述项项目中起到主导或者牵头研制作用。公告所称的“完成”仅指胥明军参与了该项目,且项目最终完成。公告所称的“指导”仅指胥明军曾对项目提出了建议,并未发挥关键核心技术或者重大工艺的指导作用。
(二)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奥联电子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过往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夸大了胥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具有较大的误导性。
2022年12月12日即《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奥联电子的股价上涨20.01%,同期创业板指下跌0.79%,偏离值达到20.80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涨幅下跌1.38%,偏离值达到21.39个百分点。2023年2月21日和2月22日即华能清能院发出《澄清声明》当日及次一个交易日,奥联电子股价累计下跌29.92%;同期创业板指累计下跌1.16%,偏离值达到28.76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涨幅累计下跌2.19%,偏离值达到27.73个百分点。
上述违法事实,有奥联电子相关回复与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协议文件、电子取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
研究院由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负责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的专职律师组成,团队成员毕业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具备十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及法律诉讼业务执业经历,精通资本市场运作法律规则,为近2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
刘勇
邮箱:
760883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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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拥有9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10年律师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参与编著了《法律思想与审判实务》、《医疗警示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专业书籍。
刘婷
邮箱:
8544874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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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大家保险、方正证券、信达证券、开源证券,拥有15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精通上市公司董责险条款。为200多家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出版著作:《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操作实务图解》、《新三板股票发行与融资并购操作务与图解》、《新三板企业董秘工作手册》、《北交所上市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
唐健
邮箱:
7847806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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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分析师资格;拥有2年以上诉讼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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