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8日电 ST三圣(002742)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因操纵证券市场罪及擅自发行股票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罚款100万元。2024年7月23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潘先文于2024年8月1日收到裁判文书,但直到2024年9月3日才将其提交至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延迟,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潘先文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公告强调,该监管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ST三圣实现收入9.86亿元,归母净利润-4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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