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8日电 中国一重(601106)发布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以及会计政策执行不规范。具体而言,公司在2023年12月29日至31日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直至2024年1月31日才通过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进行披露,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此外,公告提到公司与江苏德龙镍业等公司签订的抵账协议,涉及金额为9.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1%,同样未按规定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对此,董事长陆文俊和时任财务负责人胡恩国将承担主要责任。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一重实现收入136.03亿元,归母净利润-1.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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