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医疗保障局对泰兴新区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作出泰医保罚决〔2024〕3号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部分女性患者开展“前列腺”等男性检查项目,未进行人证一致核对。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整改;
2、退回违规金额530元,处两倍罚款1060元。
2024年9月,泰兴仁源生医院因同样的违法事实被泰兴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
来源 | 信用泰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