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9日电 根据辽宁证监局在2024年11月18日发布的公告,王昆仑因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枫杨路证券营业部的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该营业部存在客户经理从事回访工作、部分网络直播未报备及缺乏合规管控的问题,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留痕记录不完整。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作为营业部负责人,王昆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因此依据相关法规,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并将该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昆仑若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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