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撬锁、不砸窗,趁夜深人静四下无人之际,他们一辆一辆的拉车门,通过“开盲盒”碰运气,遇有粗心大意的车主便立即盗走车内财物。近日,大冶市公安局刘仁八派出所就抓获了两名深夜拉车门盗窃嫌疑人。
“警察同志,我放在车里面的东西被偷了!”11月13日15时许,群众刘先生来到刘仁八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放在车内的物品被盗了。接警后,刘仁八派出所所长卫名询问刘先生得知,其住在刘仁八镇大庄村大屋垱湾,11月11日22时许,刘先生将车停放在家门口,认为车就停在家门口,不会有小偷大胆行窃,所以未将车门锁上。11月13日凌晨1时许,刘先生驾车时发现放在扶手箱里钱包内的3200元现金和钱包上面的一包黄鹤楼硬珍以及一包黄鹤楼1916香烟都不见了,这才来所报警。
了解情况后,刘仁八派出所所长卫名迅速组织视频侦查员刘标立即开展工作,经过查看11月11日晚大庄村视频监控,很快锁定两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晚上潜入刘先生家拉开车门将物品盗走后从案发现场离开,沿路来到大冶四中门口等待同伴,随后监控画面显示这两名男子等到人后,沿路前往刘仁八镇街区吃夜宵,经过监控画面锁定这两名男子等待的女子为刘某。
11月13日上午10时许,刘仁八派出所所长卫名带队前往刘某家进行走访,经询问得知11月11日晚与她一起吃夜宵的两名盗窃嫌疑人是她的朋友郑某某(男,刘仁八镇八角亭村人)和刘某某(男,刘仁八镇腰村人)。锁定盗窃嫌疑人后,所长卫名立即联系八角亭村辅警郑正平带领前往郑某某家进行抓捕,抓捕归案后郑某某指认刘某某居住地,而后成功将两名盗窃嫌疑人捉拿归案。
经询问,嫌疑人郑某某、刘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通过两人得知,11月11日22时许,郑某某和刘某某在刘仁八镇篮球场打完球后,准备回家的路上看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一户人家的院子里,随后郑某某前往该户人家院子将车门打开,看到车内扶手箱里有一个钱包和两包烟,钱包内有几千元现金,最终两人拿走了2500元和一包黄鹤楼硬珍,二人将盗窃物品平分后就各自回家了。 同时,二人还供述于11月3日在刘仁八加油站旁同样以“拉车门”方式进行盗窃的犯罪事实。
11月14日,郑某某、刘某某因盗窃罪被大冶公安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司机在车辆停好后要养成关窗、锁门的习惯,车内尽量不要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财物,侥幸心理只会让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如发现财物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供稿单位 | 刘仁八派出所 大冶公安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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