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浔阳区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并调整部分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大队决定,在浔阳区新增4处电子警察设备并调整1处设备设置地点。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通告期限为10日。
一、新增4处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天24小时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青年路(长虹大道—滨湖路)为全天24小时严管路段,道路两侧全天禁止停车,违法停车将被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庾亮北路与滨江路口南向50米处的电子警察设备调整至庾亮北路与滨江路交叉口,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进入庾亮北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素材:支队第一大队
编辑 /黎袁、王柯
审核/周东
核发/胡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