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力度”带来民生“温度”
——惠安县检察院扎实稳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惠安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深耕主责主业 提升监督质效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要敢做,也要善为。”惠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庚表示。
近年来,醉酒驾驶成为影响道路安全的重要隐患,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已成为高发罪名。为有效遏制醉驾多发态势,从源头上治理醉驾违法犯罪问题,惠安县检察院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向惠安县公安局、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惠安县司法局分别发出关于预防醉驾犯罪的检察建议,提出规范、精确查处工作,构建多维普法宣传矩阵,落实“道安劝导令”等建议,被建议单位均已采纳意见。充分彰显司法为民和检护民生的法治关爱,为推进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祖国花朵”健康成长的殷切期待,惠安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未检综合履职工作。基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暴露出的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共享茶室、校外学科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等涉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磋商函8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牵头法院、公安出台《关于办理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损害赔偿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适用对象为性侵害犯罪、故意伤害、遗弃虐待等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将心理损害评估前置到侦查阶段。
为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惠安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县法院的紧密协作配合,形成跨部门的打击合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协作共赢的检警关系,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网络犯罪案件,注重办案关口前移,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夯实全案证据链条。并多次与县法院就新型犯罪的刑事政策、法律适用、量刑规范等方面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打击精度。
发力公益诉讼 增进民生福祉
民生工作千头万绪,找准了民生难点痛点,就等于牵住了“牛鼻子”。惠安县检察院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贴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以更优法治“供给”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针对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未设置母婴室,有些已设置的母婴室基本设施配备不足,存在面积不达标、导向标识不规范、日常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惠安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2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全域医疗服务机构开展母婴设施整改提升工作,目前辖区内27家医疗服务机构均已按标准规范建设母婴室,整改完成率达100%。
此外,惠安县检察院持续关注农村公共安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道路坑洞、路灯设置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公园栈道破损等情况,该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目前已完成道路坑洞整改并建立乡村道专管员道路巡查机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积极履职作为 护航保障民生
惠安县检察院进一步丰富和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机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该院坚持加大对困难当事人救助帮扶力度,扩大司法救助帮扶覆盖面。通过查询办案系统,筛选系统中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件中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各类线索,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制度,要求业务部门将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作为案件审查的前置程序,发现可能符合条件的写明条件和理由,随即移送控申部门。
惠安县检察院还积极引进各种救助方式,携手乡镇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给予帮助,将心理疏导、入学教育与经济帮扶纳入一体化的综合救助体系,引进社会力量为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困难帮扶。
生态环境问题是人民群众的心上事,也是关乎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建设的身边事。惠安县检察院持续深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通过提前介入、快速办结等机制,重拳打击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犯罪。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通过发函与行政机关磋商等方式,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与行政机关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已按协议约定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万余元。
(本报记者 叶永坚 通讯员 许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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