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手若横天桥,恩泽装作甘霖飘。却道自由多余事,一场春梦笑寥寥。
真正的自由从不依附于施舍,它是天生的权利;而试图用恩惠替代尊严的人,不过是在筑自己的牢笼。
胖东来一直被认为是“良心企业”,但昨晚其创始人于东来的发文,让我感到窒息。关键是那样的观点,居然也有大量的赞同。
于东来表示:从明年起!为了推动美好生活……胖东来人结婚不允许要彩礼或付彩礼,婚礼不能铺张浪费,酒席只能邀请亲朋好友,且不能超过五桌!
如果做不到,公司从制度建设上制定将取消一切福利!未来的胖东来人是不允许靠父母买房买车!完全有能力靠自己主宰创造和享受美好人生。
有人认为这是企业为了更好的社会风气,在起一个带头作用。所以非常支持。
我不否认胖东来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是这种行事风格与手段,令人十分反感。
恩泽藏枷锁,家事也难脱。这是彻底的插手员工的“私人生活”。
先别说胖东来是好意还是恶意,我只问各位,胖东来只是一家企业,没错吧?如果这家企业能用插手私人生活的理由,来对应取消员工福利的惩罚。那么一旦开了这个头,其他企业是否也有这样去做的资格?
企业干预私人生活,初看似乎在倡导美好风气,然而背后的逻辑绝对不寒而栗:白天敢管婚礼,晚上就敢管洞房!
古人云:“口含天宪者,行无私焉。”可一旦天宪变成个人意志,便是权力的无底深渊。
再进一步,如果企业都有资格插手干预私人生活空间了,那么权力呢?不要轻易试错,那后果我们承受不来。并且,有些头一旦开了,往往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胖东来的确做到了很多企业没做到的“劳动法”标准,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去干另一件突破底线的事情。老百姓需要那个觉悟,你是去打工的,不是去找爹的。
这样插手他人私生活的风气,一旦扩散开来,影响的并不仅仅只是胖东来一家的员工。前面就说过了,别的企业会学,甚至权力机构也会学,那样做对他们有利。
人们还是应当索要和维护自己那点基本权利的,底线一失再失,就真的没有底线可言了。
就像卢梭所说,“自由的每一次被削弱,都是对人类尊严的一次侮辱。”
11月21日,天津媒体“津云”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贵州黔南一女子称父亲出门打工后失踪,18年后终于被警方找到了。
风马牛不相及之事,却有一个极其相似的共同点:个人的自主权被无情剥夺。
这18年他一直都处于一种没有任何个人权利的环境之中,被控制在砖窑里面干活,期间辗转了15个厂,遇到过31个口音相同的人。
而他被找到的原因,是生病,小便失禁再也干不了活,这才被人开车扔到桥下,给了一根拐棍和510块钱。
为奴十八年,不能干活了,怕死在砖厂,被丢了出来。
何为奴?无自主之权。
这名男子被控制在砖窑里面干活的时候,他没有任何可选择的空间,所有他自己的事情都被别人包干。按照上面那种逻辑,有些人的想法就应该是“倘若砖窑每个月给他发1万块,什么自主之权都可以不要。”
可之后呢?“一篙松劲退千寻。”——稍有松懈,便可能陷入深渊。
你想象一下,竞争一旦展开,每个月1万就要降低了,同时权利也要不回来了。这便是一次次底线被突破的逻辑。
11月19日,某国企一条处罚通知单爆红网络,几名员工因为上班的时候不微笑,被处罚了。一时间舆论炸裂,不微笑你也要管?
后续该国企回应称,只是开玩笑的。
好笑吗?通知单都开出来了。有些玩笑开着开着就成真了,有些底线蹭着蹭着就突破了。不微笑被处罚,比起管到别人的婚姻、管到别人的家庭而言,其实还弱了三分势头。
难道那家国企平常对员工的福利好一点,工资给的高一点,他们就有权这样干了?
回到胖东来事件,于东来的用词让我感到害怕:不允许、不能、只能,如果做不到,将取消一切福利。
这是命令,是不容商榷的。这是家法,在企业里,他就是所有员工的“爹”,把手伸到了员工的家庭,甚至连员工父母的想法,都一同约束了。
难道员工给企业干活,然后拿到对应的酬劳,这是一种恩赐吗?它难道不是一种理所应当的“合法所得”?为什么有人用这种合法所得,来达到干预、侵犯他人私生活的目标,还会受到支持?
我无法理解支持他的人是怎么想的,但至少我认为:有人飘了。你守法,你标杆,不代表你也可以肆意妄为。
胖东来的确业界闻名,赚钱多,给员工的福利也好,这不否认。但也不要太过于神化他们了,我们身边有些人,总爱造神。胖东来的标准也有一些民企做到了,甚至是非常小的企业,只不过他们没什么名声,不被大众所知。
而在很多外企之中,那更是平平无奇。难道那些外企也敢这样插手员工的私生活?恐怕那会分分钟导致企业被告到破产。
有些人看似是为了“更好的社会风气”,但他们的行为,却是在更宏观的层面,进行着更大的破坏。如果用风气和自由、权益相比,无论如何,我也坚决的选择后者。
若说胖东来对员工插足生活是“以爱之名”,那么这种“爱”若泛滥,只怕有一天连早饭吃豆浆还是牛奶都要审批了——到那时,员工的幸福只剩“苟且偷生”四个字。
“无自由,毋宁死”,很多人都听过这句话,却不知道它最早的出处。那是美国人帕特里克·亨利在殖民地上说的话,“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给我自由或者给我死亡。
庄子也说过类似的话,“失己者,外物之奴也。”人的自主权一旦交付他人,便失去了做人的意义。
法网昭天理,奴心困旧地。
现在没有殖民地了,那会被全世界唾弃。我们的自主权也受到法律保护了。但有些人的内心,却依旧住在殖民地上,手捧那点微薄的权益,赠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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