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贵州12部门联合印发《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贵州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推动贵州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未来三年,全省养老服务相关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培训上岗率达到100%,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发展、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实施意见》明确,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在就业创业上,给予符合条件人才补贴,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见习计划并发放补贴;推进产教融合,激励院校毕业生对口就业,支持企业吸纳人才;引导农村人员参与养老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跨行业合作发展居家养老,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同时,鼓励养老机构引进、吸纳退休医护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并广泛培养志愿者队伍,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促进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结合。
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在专业教育培养方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并侧重急需紧缺领域,支持学生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整合高职资源发展本科教育,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推行学徒制与订单式培养,并打造培训工程,通过委托培养、联合培养等产教融合方式,引导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从事养老服务;在技术技能培训方面,提升质量,加强校企合作,互设校企实训基地,探索人才培育模式,促进教学与就业衔接,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建设。
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在现有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进行调整,构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从学徒工到首席技师全面覆盖;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学习成果与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同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职业体系建设,做好新职业和新工种培训评价,大力推进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全方位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水平与职业发展空间。
重视人才使用管理。优化岗位配置。健全用人机制,到2025年,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合理安排服务岗位,招募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常态化志愿服务。加强规范管理。
加强人才保障激励。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指导机构合理定薪,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鼓励为员工购买保险,引入科技产品改善工作;按规定为高技能人才家属提供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同时加大褒扬激励力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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