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2日电 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4年11月22日发布的公告,四川省东泰光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问题,包括未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证券买卖申报制度、未对个别投资者的资产证明进行审慎核查,以及未及时为个别投资者开立信息披露账户等。
此外,该公司在对部分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方面也存在缺失,未要求签署合格投资者书面承诺,且未进行必要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评估。同时,从业人员信息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四川证监局要求该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该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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