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设置的70处整治宣教点位有序开展工作,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推行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教育免罚”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
11月19日上午,海口交警在红城湖宣教点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同志您好,由于您在骑行中未佩戴安全头盔,现在请您下车配合!”民警礼貌地拦下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明确告知其违法情况后,详细介绍“教育免罚”的政策:可以选择从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抄写交通规则、体验教育执法这三种教育方式中任选其一,以此代替处罚。
驾驶人在了解政策后,在民警的引导下拿出手机扫码观看警示教育视频。通过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直观地展现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驾驶人在观看过程中表情凝重,时不时发出叹息。
另一位骑车接打电话的驾驶人选择抄写交通法规,其认真逐字逐句抄写,该驾驶员表示,借此静下心来重温那些平日易被忽视的条文,经此次抄写,定会牢记这些规则。
每一位驾驶人在完成相应的学习或体验后,民警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和确认,确保他们切实通过此次教育有所收获。见此情况,一些市民群众纷纷为这种人性化执法点赞,“市民接受教育的同时,大家今后出行也会更注意出行安全。”
该宣教点当天上午接受宣传教育共45人。经民警现场宣教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常见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秩序优化显著。
海口公安交警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宣传+教育方式,持续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全力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携手共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小事做起,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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