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人红是非多,这一次老实人王宝强又被舆论缠身。
因为王宝强的自导自演的电影《八角笼中》大卖,这让一些人开始眼红,使得王宝强再次因为片酬的原因而登上热搜。
第一次的时候,电影中的小演员就爆料王宝强不履行承诺,因为王宝强拍电影的时候看着这些小演员可怜,所以决定承诺资助小演员们上学,直到大学毕业,但却被其中的一个小演员说没有收到任何的资助,让王宝强的形象直接翻车。
后来经过调查和网友们的举证,才知道王宝强是资助上学的孩子,但没有上学的孩子就没有义务去资助了,重点是一位孩子的家长晒出的聊天记录,才还了王宝强一个清白,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本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但没想到,这些小演员们的所在的俱乐部老板却始终没有放弃,因为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再次把王宝强送上热搜。
俱乐部的老板表示,当年王宝强拍电影的时候,俱乐部大力支持,一共合作了五年时间,在这期间投入了超过百万的人力财力,而且王宝强也承诺,会给票房的百分之五作为回报,如今没有收到任何的报酬,导致俱乐部经营遇到困难,于是选择了报警处理。
按照俱乐部老板的说法,《八角笼中》这部电影的票房是22亿,百分之五的回报那就是1.1亿,所以王宝强应该给俱乐部1.1亿的报酬才可以。
不得不说这位老板的思路确实清晰的吓人,五年时间就要一个多亿,真是勇气可嘉。
此事一出,网友们想都没想直接无条件的相信王宝强,毕竟有了一次的蹭热度,这一次直接公开要钱,还敢报警,真是不想后果呀。
不管这位老板说的是真是假,不管有没有证据,简单的算了一下账,就知道王宝强到底有没有被冤枉。
《八角笼中》这部影片的票房按照22亿来算,首先就得去除5%的国家电影专项基金,还有3.3%的增值税,剩下的91.7%才是真正的票房,不过还需要后续的分账。
然后分账的环节,先是给影院50%的分成,之后就是院线也要抽取7%,这两项加起来就是57%。
其次就是制片方和发行方的了,发行方基本上都是给6%,制片方是王宝强,所以剩下的才是王宝强的,也就是91.7%减去63%就等于28.7%,22亿乘以28.7%就等于6.3亿,而且这6.3亿包括很多投资人的分红。
最后就是俱乐部老板口中所谓的5%的报酬,按照6.3亿的5%那就是3200万,要知道这里还没有去出其他投资人的钱,所以俱乐部老板要一个多亿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给他3000万就已经很不错了。
咱不知道当初他们是怎么签的合同,而且王宝强也不会傻到这种程度,要知道按照5%的分成,除非像刘德华这的大咖还是有可能的,仅仅是一个俱乐部,王宝强应该不会签这样的合同吧,毕竟演员们也都拿到了工资报酬。
这一次俱乐部老板看样也是为了蹭热度吧,上一次利用小演员们来抹黑王宝强,人家王宝强都没有追究到底,这一次又换了新的招数,真不知道这位老板和王宝强有多大的仇恨,应该不仅仅只为了钱吧。
要知道,当年马蓉和宋喆在王宝强身边这么多年,可以说对王宝强知根知底,最后闹掰了都没有爆料出王宝强的黑料,可见王宝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而且王宝强也非常的信守承诺,对当初小演员们资助的事情也是说到做到,这两年,在娱乐圈中说到做到的明星艺人真不多了,这是要把王宝强往绝路上逼呀。
身正不怕影子斜,公道自在人心,相信法律会给王宝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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