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因《八角笼中》票房分成陷纠纷】据了解,《八角笼中》票房超 22 亿,此前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微博称,双方协商约定 9 亿内俱乐部不分账,超 9 亿给予 5%分账,但未披露协议文件。电影票房需缴纳 3.3%营业税和 5%电影专项发展基金,剩下 91.7%为分账票房,出品及发行方、院线分成比例一般为 43%和 57%,出品及发行方分成占总票房约 39.4%,该片出品及发行方约能拿到约 8.7 亿元。《八角笼中》出品及发行方共有 5 家公司,其中图木舒克向日葵影业和北京乐开花影业实控人为王宝强,其他公司或需与王宝强进一步分成。若按总票房 22.08 亿,恩波格斗俱乐部 5%分账为 1.1 亿元;若按出品及发行方获 8.69 亿元计算,5%为 4000 多万元;若按王宝强本人及其实控公司总收入分成,金额还得打折。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目前资金困难,关联企业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恩波,监事为朱光辉,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由恩波全资持股。今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声明,授权江苏调色盘影视有限公司股东朱光辉为代理方,全权代理俱乐部影视化项目及后续衍生产品事宜。朱光辉名下多家公司已被吊销,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存 2 条被执行人信息,恩波所持公司 100 万人民币股权被冻结,不久前恩波被强制执行 72.55 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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