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轮车、三轮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两轮车、三轮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从2024年11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两轮车、三轮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从严整治、查处两轮车违规改装、飙车炫技、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假证、无牌套牌、酒驾醉驾、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三轮车违规加装雨棚挡板、车厢内增设座位、后轴增加轮胎加大载重限度、无牌无证、套牌假牌、酒驾醉驾、超员、超载、人货混装等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三、具体整治措施
(一)将组织、联合各有关单位、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时设置临时卡点开展两轮车、三轮车上述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手软。
(二)对两轮电动车销售企业、售后服务、维修等场所进行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进行从严整治,对查处的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事故倒查机制。对发生涉及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亡人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调查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是否改装及改装点等情况。对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存在非法改装情形的,依法追究骑行者相关责任,并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提供改装服务点的法律责任。
两轮车、三轮车违规改装影响车辆整体性能,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既违法又危险。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驾乘违规改装的车辆,做到“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通告。
横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2日
终审:姚剑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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