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7时44分
泾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求助
称其 车内1000元现金 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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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
情指中心立即启动"小案快破"机制
通过分析研判
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汪某、李某
并指令特(巡)警大队实施抓捕
当日9时44分
特(巡)警大队民警
在泾川镇 某洗浴中心
将违法嫌疑人 汪某(男,泾县籍)
李某(男,泾县籍)抓获
此时距离报案时间仅过去 2小时
汪某、李某到案后
对其通过拉车门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具体
警方提示
►停放车辆要规范。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或有视频监控覆盖的部位或路段。
►摆放物品要慎重。手机、手提包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范围内。
►下车切记锁车门。养成下车即锁车的好习惯,只要人离开,就应当及时锁好车门,检查车窗。
►锁好车门再确认。车锁好后再拉车门确保车辆已经上锁,避免出现"锁而不实"的情况。
来源:泾县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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