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政府三个政府投资工程施工标段在招标评审结果出来后,被公告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终止该标段招标事宜,需要重新招标。根据计划表,这三个项目估算总投资达14.9亿元。
是何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招标终止?
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第一中心发布终止公告 图源:泸州市政府
今年1月4日,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发布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三个工程获批,三个工程合同估算金额149585.53万元。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
5月11日,前述三个工程监理标段和施工标段正式对外发布招标公告,三个工程立项估算总投资合计182691.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合计149585.53万元,总工期38个月。
一个月后,三个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出炉,中铁五局集团公司报价11.72亿元,综合评标得分99.32排名第一,中交一公局集团公司报价11.71亿元,综合评标得分98.98排名第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报价11.77亿元,综合评标得分98.95排名第三。
然而就在11月14日,评标结果公示5个月后,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第一中心在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出招标终止公告。公告显示,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三个工程施工第1次招标,因为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本次投标无效,终止该标段的招标事宜,需要重新招标。
三个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图源: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官网
是何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招标终止?
11月20日,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第一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清楚具体情况,结论尚未出来,重新招标将很快对外发布公告。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行为?该工作人员依旧表示不太清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投标中无论是招标人、投标人还是招标代理机构,甚至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可能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能,法律对相关的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制定了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比如: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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