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浮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制造业企业、建筑工地等用人单位开展“以案说法”劳动保障普法系列宣传,以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用工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据悉,此次系列宣传共计开展活动16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册16500份。
“企业与员工签署了《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协议》后,发生了工伤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谁来承担?”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预防效应,就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有关辞退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绩效考核等常见类型,以专业知识结合案例,从法律条文和办案流程层面指导企业学法用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提高防范化解劳资纠纷风险能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用人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容易忽视的“误区”和法律风险点,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员工离职等重点用工管理环节,为企业进行全面的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将企业用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与隐患及时查找出来,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从源头防范劳资纠纷风险。
近年来,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市级劳动关系服务专员队伍,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长效制度,每月或每季度不定期开展对接联系企业活动,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劳动用工管理的体检和指导、介入调解协商等服务。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把观摩庭审与法治宣传和服务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教育效果和社会宣传效果的有机统一。目前,全市已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6场次,对接联系19家重点企业项目、58家中小微企业,市、县设立553个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协)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就近就地化解劳资纠纷,助力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进平安云浮、法治云浮建设。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人社部门特别提醒用人单位从招用工到终止劳动关系要形成闭环管理、规范用工。一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必备条款。二是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三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五是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得随意辞退员工。人社部门也提醒广大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记者】罗强
【通讯员】云人社
【编辑】甘得意 李彤 麦月勇 区云波
【校对】李满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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