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生鲜灯”,这一禁令实施已将近一年,市场上的“生鲜灯”是否已全部退场?是否还存在“灯一亮,肉更鲜”的情况呢?记者深入农贸市场、超市等对此进行了探访。
据了解,过去给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被称为“生鲜灯”,实际上是白炽灯加了有颜色的罩子,经灯光反射,红光、紫光等有色光源为农产品增加了一道“美颜滤镜”,但消费者买回家后发现水果、肉类不新鲜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肉类普遍使用“生鲜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023年12月1日国家开始施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七条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规定让市场上农产品的品质一目了然,消费者也能减少因灯光带来的误导。
11月25日早上,记者随机走访了位于兴海路的多家生鲜超市、牛羊肉批发零售店以及农贸市场,发现现在市场内采用的都是普通照明灯具,过去以红光、紫光、粉光等有色光源为主的“生鲜灯”基本上销声匿迹。“我们买肉更加放心了,不怕买到不新鲜的肉了。”农贸市场里,市民苏女士正在准备购买食材,她说,过去在摊位上买肉,在灯光的照射下肉的色泽发红,可是一买回家却发现肉的颜色变了,根本不是自己在肉摊上看到的样子,现在市场上的灯具照明颜色正常,对消费者来说更好辨认,买肉也更加安心了。一家肉摊的老板也表示,随着市民消费意识的提高,食品质量是根本,像加了“美颜滤镜”的肉消费者根本不买账。“我们的肉产品都非常新鲜,不使用‘生鲜灯’也色泽鲜美。”这位老板说。
城西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自国家新规出台后,城西区12家农贸市场以及生鲜超市等基本撤灯完毕,并且执法人员持续对背街小巷零散店铺进行撤换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只要灯光与自然光下的颜色有区别,就会让商户撤灯。若商户没有整改,将予以行政处罚,并且会在农贸市场的红黑榜上公布不诚信经营的商户名单。在提及目前市场上的LED灯光有冷暖色的区别时,工作人员介绍道,以肉类“生鲜灯”为例,红色的光线会使肉类更鲜艳,而黄色的暖光不会太影响其感官,所以只要农产品的色泽正常,是不违反相关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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