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邹城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邹城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排序)王川、王子文、王长青、王俊(女)、王涛、尹君(女)、朱玉建、刘一莹(女)、刘家坤、孙伟、杨军、张坤、张春彦、陈庆裕、席丽红(女)、韩帅、焦兴泉等17名同志为邹城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
济宁人编辑整理 微友留言不代表本站观点
非本站原创照片均来自百度图片
凡原创稿件不经同意不得转载
“济宁人”法律顾问单位:山东希音律师事务所
相关法律问题请拨:17805370308(刘岗律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