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女子宁愿抛去自身的清白,在大庭广众下曝光别人长期性骚扰自己时,可见这名女子有多么的愤怒和无奈,能将一名军嫂逼到这种地步,对方到底做了什么?
近日,一女子拿喇叭、手持举报横幅的照片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引起了网友的广大热议。根据照片上看到,举报横幅上写着“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长米某龙,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长期对我进行性骚扰,对我的家庭、生活,心里上造成严重的影响,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领导严肃处理”。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判断出,该女子当时就在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前。
那么事实真如女子所说,是一名局副处长期对其进行了骚扰,还是两人因为发生矛盾,女子故意还毁坏这名副处的名声呢?
为此有记者特意在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查了一下,发现市局领导中并没有一名叫米某龙副处级干部,反而在行政执法人员名册中看到了一个名字,最终确定该男子的身份是该局执法队的一名工作人员。
可实际上这名男子的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名女子的身份。根据越牛新闻的报道,该女子是一名军嫂,如果事情属实,那就不只是单纯的骚扰问题了,而是破坏军婚,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前不久,作者就发表过一篇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破坏军婚嫌疑人的文章,罗某在明知道对方是军嫂的情况下,仍女女方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来被军嫂丈夫发现报警抓捕,最终被法院刑拘,没想到事发不久后,抚顺又上演了同样的戏码。
这里再次强调一下,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二百五十九条,在知晓对方现役军人的配偶并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知道从什么起,一些人开始打起了军嫂的主意,人民子弟兵在前线保家卫国,可你们却在后方”偷家”?破坏人家的家庭,这究竟有何居心?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连最基本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都没有?连做人最基本的底线都没有吗?
如今女方已经找上门了,如果在明知女方是军嫂的情况下仍然一直骚扰,到时候无论你是副处还是普通员工,迎接你的都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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