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25日,据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结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该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等11大类食品202批次样品。经检测7批次食品不合格,主要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
针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编辑 唐峥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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