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一案一教育”宣传活动
PART 01
——“一案一教育”——
2024年09月11日中午,陈某满驾驶川A*****1号轻型厢式货车沿321国道(双简路)由成都市区方向往三岔湖方向行驶。12时01分许,陈某满驾车行驶至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21国道2162公里(双简路)与观光大道交叉路口时,与车行方向由右至左的由陈某明(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车受损,陈某明受伤。陈某明于当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深刻汲取该次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太平街道办事处联合交警七分局三大队、太平派出所及二郎村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案一教育”宣传活动。
PART 02
——“一案一教育”——
2024年09月13日11时55分许,童某驾驶川A*****3号小型轿车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太平街道双简路与长龙街交叉路口,与魏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上述车辆受损,魏某当场死亡。
为深刻汲取该次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太平街道办事处联合交警七分局三大队、太平派出所及太平场社区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案一教育”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太平街道辖区内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以及自我防范意识,营造了安全、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
天府太平街道原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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