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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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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人社部、最高检、中共辽宁省委

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28日 第 07 版)

  本报沈阳11月27日电 (记者刘佳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辽宁省委27日在沈阳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潘非琼同志生前系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

  从事检察工作26年间,潘非琼同志自觉融入服务发展主战场、扎根法治建设最前沿、投身司法办案第一线,把忠诚奉献铸入灵魂、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把公平正义写在心头,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党的检察事业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充分彰显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作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在政法工作一线忠诚为民、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立足平凡检察岗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杰出楷模,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重要示范意义。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检察人员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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