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数字藏品查看不了了怎么办?在某科技公司停止了对某应用软件的更新后,阿宏(化名)花费近20万购买的数字藏品,也无法查看了。阿宏认为,无法查看的数字藏品,已不具备任何价值,遂要求某科技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阿宏的要求,能获得法院支持吗?在11月28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召开的营商环境发布会上,该院对外公开了此案。无法被查看的数字藏品
2022年8月,阿宏通过网络途径得知上海某科技公司运营的手机应用软件中销售数字藏品,阿宏遂下载该应用软件注册成为用户。
在此后的4个月里,阿宏陆续在该应用软件上消费193,598.08元购入数字藏品。这些数字藏品均可以通过上海某科技公司构建的“天河链”区块链链接地址进行查看。
然后好景不长,2022年12月,上海某科技公司停止了该应用软件的运营。伴随着应用软件被停止运营,阿宏再也无法通过“天河链”区块链链接地址查看已购买的数字藏品了。
面对这种情况,阿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退回全部货款193,598.08元,依法赔偿他的损失,并主张上海某科技公司股东成都某数字科技公司、张某华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以数字藏品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宏与上海某科技公司关于数字藏品的交易行为,符合买卖合同性质。该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反公序良俗,合法有效。
经法庭释明,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上海某科技公司、成都某数字科技公司、张某华共同返还阿宏部分款项,诉讼费由上海某科技公司、成都某数字科技公司、张某华共同负担。对该调解协议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审查后予以确认。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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