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贾利超
一名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在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不去就医治病却多次去“夜钓”。汤阴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目前,该罪犯已被送至监狱服刑。
2022年4月,陈某某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汤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因患有高血压、脑梗死、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当年8月,陈某某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今年5月,汤阴县检察院在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时,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发现,陈某某的病情治疗缺少相关材料,存在不符合保外就医情形,遂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在对该案调查核实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司法局、社区矫正所在司法所了解情况,调取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台账、病历复查资料等,围绕陈某某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作息规律等制作了初步立体画像。
“经走访发现,陈某某特别喜欢钓鱼,经常钓鱼到深更半夜。”承办检察官介绍,他以此为切入口,依托聘用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机制,将陈某某在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记载的病情诊断书、病历检查资料交由特邀医学检察官助理审查,发现陈某某从今年2月起,没有购买过治疗高血压的药物,也未进行高血压病治疗,已不符合保外就医范围中“久治不愈”的规定,遂建议对其进行病情诊断鉴定。
今年7月17日,承办检察官与司法局工作人员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将陈某某带至某医院进行病情诊断。8月1日,医院出具诊断意见——陈某某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9月18日,汤阴县检察院向县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建议对陈某某启动收监执行程序。经汤阴县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书后,10月12日,收监执行送至汤阴县看守所羁押,11月7日,陈某某被送至监狱服刑。
据悉,在河南省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来,该院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管理平台,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逐人见面,依托具有医学背景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这一“智囊团”,协助分析专业性强的案件线索,助力准确把握案件定性,作出公正处理,全面排查暂予监外执行3人,依法纠正1人,督促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管理秩序。
编审:孙喜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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