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简称国家烟草局,成立于1984年,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合署办公,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
目前,全国烟草行业职工总数约50多万人,全国有近600多万户卷烟零售户、300万烟农,烟草产业涉及2000多万人的直接就业,带动3000余万人间接就业。
历史沿革
烟草这种特殊商品随着中国历史的进程,经历了从配给制到放开供应再到市场化运作的阶段。
明清时期,烟草最初是作为药材引进的,因为具有提神醒脑、消除疲劳的作用,老百姓种植和吸食十分普遍。
清末,随着卷烟机的发明,纸烟开始出现,随即传入中国。最早进入中国的烟商是英国的英美烟草公司,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将纸烟在中国民间得到普及。
1906年,旅日华侨简照南、简玉阶在香港创办南洋烟草公司,旗下推出“白鹤”、“双喜”等几款国产香烟,深受国人喜爱。
南洋烟草曾因遭到英美烟草的恶意打击被迫退出,随即又更名为“南洋兄弟”卷土重来。
死而复生的南洋兄弟对英美烟草恨之入骨,竞争也更趋激烈。英美烟草的广告贴到哪,南洋兄弟广告也必定出现在附近。彼此各种竞争手段你来往往,打得不亦乐乎。可惜打着“中国人抽中国烟”口号的南洋兄弟没输给洋烟草商,却落入到觊觎许久的权贵手中,不得不偃旗息鼓。这之后,英美烟草等外烟在中国大行其道,几乎占据了中国烟草市场的大半江山。
1949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由于巩固政权的需要,各种公私合营企业纷纷出现,也直接影响到了烟草行业。英美烟草和南洋兄弟两个老对手留下的设施和人员由私转公,统统纳入到国营业企业行列。
1951年,《专卖事业条例(草案)》和《各级专卖事业公司组织规程》颁布,所有产业链也一同被归属在国家专卖旗下,中国烟草开始进入到“国家队”序列。
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标志着烟草专营和集中管理体制的正式确立。为了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国务院于1983年9月23日颁布《烟草专卖条例》,形成了统一完整的烟草专卖法规,并决定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进行全面的行政管理。
1984年,原轻工部的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形成一个体系,俗称“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直接归属国务院领导。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后,工作重点放在抓机构的组建上,截至1984年3月,全国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成立烟草公司或筹备组,烟叶主产区和卷烟主产区基本都建立机构。各省级、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局也相继成立,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先后成立省级烟草专卖局。
截至1985年底,全国烟草行业的组建上划任务基本完成,高度集中统一经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烟草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1991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法律形式确立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2005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烟草行业的管理体制,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
2008年:国务院下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三定”方案,明确了其工作职责。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主要职责
(一)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二)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三)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及进出口的年度计划,编制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审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提出烟草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制定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政策,管理烟草专卖品的价格。
(六)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烟草企业改革,推进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依法审批烟草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
(七)负责烟草制品减害降焦工作,制定烟草行业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烟草行业技术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化工作。
(八)对全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
(九)管理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外事司)
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政务管理的制度和工作规范,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国家局召开会议的计划管理和组织筹备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总值班工作;起草国家局、总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及领导讲话;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组织、协调行业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编发行业重要信息;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新闻、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公文核稿、收发传递和文件印制工作;指导行业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国家局党组、国家局、总公司印章;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行业各直属单位印章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局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烟草系统外事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发展计划司
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行业生产布局规划;编制行业投资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投资年度计划;拟订行业技术装备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进出口的年度计划;拟订烟草专卖品管理名录;核定全国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规模;审核烟草系统投资项目和外资投资项目;负责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编制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分配计划;负责国家局定点扶贫工作;拟订烟草专卖品价格政策,管理烟草专卖品价格;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烟草专卖品价格信息。
(三)专卖监督管理司
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拟订烟草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监督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指导并承办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查禁、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烟厂和烟草专卖品自由交易市场,打击假冒和走私烟草专卖品等违法活动;拟订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类专卖许可证件的核发、使用工作;参与拟订名晾晒烟名录和烟草专卖机械名录;指导专卖行政执法和专卖队伍建设工作。
(四)经济运行司
承担行业生产、经营的统一调度工作,协调产供销的衔接;负责行业生产、经营的综合分析和预测监控;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政策和方案;参与拟订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卷烟季度、月度生产进度计划;负责行业经济运行考核工作;负责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卷烟品牌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品牌维护与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品牌定向整合;依法实施烟草制品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外烟草企业间生产技术合作工作;承担烟草专卖品卷烟材料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烟草专用机械设备转让、租借与报废的管理事项;指导行业企业管理工作;承担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协调行业抗灾救灾工作。
(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组织起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审查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重大经济合同和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拟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专卖管理法规体系和行业管理法规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规划和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和专业性公司改革工作;承办行业企业设立、分立、合并与撤销工作;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行业的执行情况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行业依法行政,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行业法律咨询工作,指导行业行政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推动行业法制建设工作;参与研究和审议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烟草专卖法规、政策方面的国际交流。
(六)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
研究提出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的制度、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标准;管理监督行业财务资金;拟订行业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年度预算;组织行业所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编报行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行业各类财务会计报告的汇总、审核和编报工作;监督检查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参与拟订行业财务会计、审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办法,拟订行业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七)科技司
拟订行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行业技术装备政策,参与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论证工作;组织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局、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科学技术委员会、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及创新能力考核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推广、奖励;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及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科技经费预算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组织管理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审核烟草新品种和烟草基因工程事项;负责行业产品质量评价和监督工作;负责行业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审查和认定工作;负责烟草专卖品、烟用材料和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及质量市场准入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制订项目年度计划,管理行业用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的制作与发布;组织开展烟草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工作。
(八)人事司
拟订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烟草系统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国家局党组管理干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烟草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烟草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烟草系统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审核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设立、分立、合并与撤销;负责烟草系统劳动、工资、保障工作;编制烟草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烟草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烟草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国烟草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
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
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深圳、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3个省级单位。
省级工业公司:
共有17个省级工业公司,负责各自省份内的烟草制品生产。
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
数量达到450家,负责烟草制品在地方的销售和市场监管。
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或营销部):
约有2393家,是烟草销售网络的最基层单位。
卷烟工厂:
共92家,负责卷烟的生产。
烟机企业:
有4家,专门生产烟草机械设备。
打叶复烤企业:
23家,负责烟叶的加工处理。
境外子公司:
在16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了38家境外子公司,进行国际烟草业务拓展。
直属科研单位、醋纤等生产企业:
负责烟草相关的科研和多元化产品的开发。
附:全国开设烟草专业的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农业部直属的综合性大学。烟草专业是云南省重点和特色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全国各地烟厂、烟草公司、烟草科研机构及烟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科研及技术开发等相关工作。
河南农业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农业部直属的综合性大学。烟草学院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共建,是河南省重点学科,拥有从学士到硕士、博士完善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在全国同类学科专业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
安徽农业大学,创建于1935年,是中国农业部直属的综合性大学。烟草专业很受欢迎,是很容易进入烟草公司的专业之一。
山东农业大学,创建于1906年,是山东省重点大学。烟草专业也是很容易进入烟草公司的专业之一,有很多优秀的毕业生。
青岛农业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山东省重点大学。农学院设有植物科学与技术、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烟草四个本科专业,农学已经成为全省特色专业,烟草专业为学校特色专业。
西昌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四川省的一所综合性大学。烟草专业也很受欢迎,很容易进入烟草公司,拥有高薪铁饭碗。
郑州轻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河南省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1980年设置的烟草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全国烟草企业中有30%以上的技术骨干负责人均毕业于郑州轻工业大学。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贵州省的一所综合性大学。烟草学院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贵州省政府的支持下成立,是烟草类专业的强校之一,也是这八所高校中唯一的一所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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