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中央部署的改革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和有关改革方案。省委书记、省委深改委主任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深改委副主任许昆林、马欣出席会议。
会议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要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大原则、科学方法,运用好已有的改革成果和重要经验,认真落实中央最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江苏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议听取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要发挥我省科教资源、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和企业“出题人”作用,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建好用好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平台载体,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催生更多独角兽企业和行业头部企业。
会议听取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改革落实情况汇报,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广泛听取民营企业诉求,落实惠企政策更加注重企业的感受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汇报,强调,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新一轮全局性、战略性重大决策部署。要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更多一流企业,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会议研究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指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坚持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相结合,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最新规划,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加快编制管控方案,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科学合理布局。
会议研究了《省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决定〉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强调,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更加注重深化细化,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部署要求,把准改革的战略重点和优先方向,合理安排改革举措的先后顺序、节奏时机,突出抓好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牵引带动性强的重大改革。要更加注重协同发力,把握好政策全链条和各个政策环节的关系,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工作,加强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改革政策与经济运行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协同推进。要更加注重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督察;各专项小组和改革办要加强沟通联系,选择重大改革任务开展联合督察;承担牵头任务的省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动态掌握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和成效。要更加注重凝聚共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实事求是、稳扎稳打,真正让群众在改革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委深改委委员出席会议,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黄伟)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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