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11月29日,宿迁中院与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衡阳,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新生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蒋恩铭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淳,党委副书记马骏,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勇,党委委员、副院长杨阳,南京中院研究室主任张先砉等出席签约仪式。
宿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辉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勇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建共赢”原则,将在法治人才培养、重大课题调研、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等多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法学教育和法治事业的繁荣发展。
蒋恩铭表示,宿迁中院与南大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表现,对于提升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和司法实践的学术性具有重要意义。蒋恩铭强调,双方将围绕专题培训、实践教学、课题研究、案件研讨等多维度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探索一条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新路,共同书写新时代背景下法治中国建设的崭新篇章。
衡阳表示,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与南大法学院开展合作共建对以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审判实践、打造最具竞争力现代化法院具有重要意义。衡阳强调,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从人才队伍培养、优秀案例培育、疑难案件研究、司法调研提升等方面大力推动合作框架协议落地落实,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签约仪式后,双方随即举办了宿迁两级法院法官、法官助理参加的典型案例教学研讨会暨2024年第九期“宿法大讲堂”活动。张淳教授、刘勇副院长、杨阳副院长深入剖析讲解了宿迁法院近期办理的三个典型案例,并与广大法官、法官助理作了深入探讨交流,为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带来了一场理论与实践融合的学术盛宴。
文:周伟豪 图:新闻处
校编:耿亚中、柯苏航
审核:谢兆鹏、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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