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一批与民生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联合惩戒,保护你我切身利益;多项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住房交易享受更多优惠……法治的完善,为冬日增添更多暖意。
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
加强联合惩戒
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惩戒对象,包括: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
办法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等惩戒措施,同时保留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办法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
住房交易享受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告,多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自12月1日起执行。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全国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根据公告,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数电发票。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
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可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12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依法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国务院公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公益属性,规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布局公共交通场站等设施,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要求大型建设项目统筹考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条例进一步优化运营服务,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运营服务信息,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
条例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保障运营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车规范,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0条。《条例》取消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增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明确拟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细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便利措施及其适用条件、程序等。明确制定、调整管制清单和实施临时管制的程序和要求,对两用物项出口实施许可,并对申请许可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定。严格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细化管控名单制度,建立关注名单制度,完善全链条管控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系统、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等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国家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此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不得将其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给他人运营;不得擅自变更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或者中断运营服务等。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不含退票、选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务;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旅客购买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该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办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等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办法》对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授权地方减免水资源税。《办法》规定,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等形式,依法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公园共建共治共享。《办法》对城市公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城市公园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城市公园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组织实施改造;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办法》对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明确了要求: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公布草坪和林下空间的开放时间、范围等信息。《办法》明确,严禁在城市公园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日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要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具体包括停止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不得为惩戒对象开立新的电话卡,将有关惩戒对象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实施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政策,在广东省珠海市实施赴澳门旅游“一周一行”政策,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签注,在1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香港地区,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赴香港“一周一行”签注申请,已签发的“一周一行”签注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关税法共7章,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随着关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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