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个黑导游被判刑,早该这样了,整顿旅游乱相,保护游客权益
文/叶雨秋
11月29号黑龙江省文旅部门发布公告,关于导游宋某,乔某,高某在哈尔滨到雪乡景点途中,以语言威胁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对当地的旅游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经审理三人被判强迫交易罪判处6~7个月监禁,罚金6千~7千元,另外文化部与旅游部门将对三人的行为予以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有小部分网友质疑是否处罚过重,这在其它地方不就很常见吗?黑龙江太严厉了。绝大部分网友都是拍手称赞,强烈支持打击旅游行业违法行为,经济恢复的关键时期,文旅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让大家敢出门,自由玩,或者跟团玩,支持黑龙江!
当导游因为游客享受了他们公司推出廉价旅游套餐时,理所当然要求游客购买他们指定门店的购物,还要买得比旅游费高的性价比,有游客提出质疑时,他们威胁找领导解决你,还用各种谩骂游客和污辱性语言强迫游客就犯,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可是他们没有强到法律还有一条强买强卖的违法,所以不按照他们公司规定是比违法还大的罪状,殊不知自己被判刑了,该醒一醒了,合法经营,旅游业不景气谁都知道,但也不能用超低价迷惑游客上当,旅游团变成购物团,要知道买回来的商品要么性价比低又或者是假货,真不知道是上了贼船,法律不管你谁管?
无良旅行社和黑心导游给游客们设的坑是一个接一个,令人防不胜防,特别是那些导游,一个比一个会装萌、卖惨、煽情,哄骗的游客特别是一些大妈大爷一愣一愣的,走到哪里都是买买买,不知不觉钱包就被掏空了。你若是想捂住钱袋子,好家伙,那导游嘴里难听的话全来了,明明出门旅游是寻开心,却呕了一肚子气。
同样的国家,同样的法律,但到黑龙江省处罚黑导游这事一出,广大网友才头一回知道:原来,导游也是可以处罚的啊!一直以为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呢。
同样对待黑导游,不得不说,龙江真牛,这波操作真圈粉。按这处罚力度,以后还有导游敢这样吗?有一贯庞粉这种光荣传统,再加上这种雷霆手段的加持,大哈尔滨乃至全黑龙江省今年的冰雪旅游,能不火吗?
其实,导游宰客被判刑的案子也不在少数,但有些导游为了利益就是铤而走险,我们看看近几年被处理的黑导游还有那些。
全国首例导游强迫交易入刑案发生在2017年12月,受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聘用的被告人李某,在景洪市为所带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在带游客到定点商家消费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的目的,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情节严重。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
2018年6月10日,被告人李云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暑假,北京,游客龙女士报了旅行团去长城观光,但费用交过后导游又强行让买390元的自费项目,不买就威胁不走!龙女士被迫停留40分钟后只能报警求助,民警到后直接对导游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惊呆周围人。另外,民警还联系了其他导游领着大家继续去长城观光。民警的一波操作引得大家掌声一片!
旅游乱象在全国各地都屡见不鲜。随便举个例子,去年某热门旅游城市的游客投诉率高达30%。这还不算那些在景区内被强迫消费的故事。有的游客甚至被迫参加“购物团”,一去就是几个小时,最后买了个没用的小玩意儿,心里那个憋屈啊,简直比吃了苍蝇还难受。更有甚者,旅行社的导游为了提成,带着游客去一些“合作商家”,结果买了东西,质量却差得要命,回去后只能自认倒霉。
你想想,这可是一条大河,水流一旦浑浊,想要再清澈可就难了。如今,随着社交媒体的发达,游客的声音越来越大,曝光率也越来越高。你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找到无数关于旅游乱象的报道,真是让人感到无奈又气愤。
这些判例彰显了整治旅游乱象、维护市场“净土”、保障游客权益的坚定决心,也为旅游从业者敲响警钟,合法合规执业才是从业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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