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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long as the facts exist, the mask will be torn off
投资者诉模塑科技(000700)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已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立案,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团队将继续接受模塑科技(00070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
索赔条件:请在2020年4月27日到2022年11月23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11月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3810487965咨询。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基本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1997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700”。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600万套以上,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公司凭借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强大的生产能力,健全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已成为宝马、北京奔驰、上汽通用、上汽大众、奇瑞捷豹路虎、沃尔沃、北京现代、神龙汽车、蔚来、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高合等众多知名品牌公司的定点厂商。
公司目前已在无锡、上海、沈阳、武汉、烟台、墨西哥设有生产基地,在北京、上海及江阴设有研发中心。公司参股公司北汽模塑在北京、合肥、重庆、成都、株洲等地设立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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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慈医院是由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家现代化的、具有国际服务意识和卓越诊疗水平的三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引进德国医疗管理模式和医疗技术并与国内优秀的医疗机构合作是明慈医院的显著特点,明慈医院携手国际享有盛誉的德国北威州心脏与糖尿病中心(HDZ),以心血管病和糖尿病为专科方向,给患者带来国际化的专家选择,高精尖的诊疗技术以及更高端、专业、优质的医疗服务。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2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立案告知书后股价收盘价下跌9.91%。
2022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9号)。
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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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模塑科技)》〔2022〕11号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一、模塑科技将2019年度与北汽模塑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
二、模塑科技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
三、模塑科技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0万元。
四、模塑科技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
研究院由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负责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的专职律师组成,团队成员毕业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具备十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及法律诉讼业务执业经历,精通资本市场运作法律规则,为近2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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