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孙风娟)近日,在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向社会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依法严惩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金主”、骨干,对直接实施诈骗的人员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还对前端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行为的人员,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依法打击,全链条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最高检向各地交办督办5万余名涉诈集中遣返人员。推动深挖彻查跨境电诈犯罪集团,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幕后“金主”、骨干成员。
据了解,聚焦跨境电诈打击治理重点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制定印发《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针对性解决跨境电诈案件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办案中突出问题。聚焦办理普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买卖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案件中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印发办案解答或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研究起草指导意见,解决法律适用争议,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促进构建梯次治理模式。
此外,检察机关积极协同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责,围绕重点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两卡”管理、企业反诈义务等,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网络司法保护,对于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诈犯罪的,依法严惩,强化预防宣传。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等联合约谈相关通信运营商和平台企业,督促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压实反诈主体责任。
作者:孙风娟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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