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媒体
《检察日报》
披露了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受理的一件颇为离奇的案件
《检察日报》12月1日3版截图
今年2月,连云港离异单身的杨某因孩子上学需要买房,就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单身证明,这一折腾竟然有了个震惊的发现,档案显示,她竟与一名男子刘某存在婚姻登记记录。
杨某仔细回忆后确认,她和刘某仅在22年前相过一次亲,后来两人便再无交集,更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杨某也未向民政局递交过婚姻登记申请。那么,这个婚姻登记记录是从何而来呢?
0 1
一份记录 双方当事人都惊了
事态紧急,杨某认为有必要联系上刘某,经多方打听,她找到了已在苏州定居的刘某,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刘某也很惊诧,立即到民政部门调取了当时的婚姻登记档案。经刘某辨认,当年那份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的字迹像是其父所写,但其父此时已经去世,无法核实。
两人商量后认为,这份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申请人处的签名均非刘某、杨某本人所签,两人均未向民政局递交过结婚登记申请,两人对“被结婚”一事毫不知情。为此,刘某、杨某一起向民政部门提出了撤销该婚姻登记的申请。
0 2
事实不清 确实各有各的理
民政部门认为,当年的经办人员以及刘某的父亲均已不在人世,双方签名是否系刘某父亲代签事实不清,而相关档案中双方婚姻登记所需材料齐全,杨某与刘某的婚姻登记不存在法定撤销的理由。
杨某此时心急如焚,眼看孩子已到上学年龄,她必须在2024年9月开学前买到能够登记入学的房子。如果婚姻登记记录不撤销,她就开不出单身证明,买房计划只能无限期搁置。
此时有人告诉她,试试向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0 3
水落石出 当年老人隐瞒代签
“我们依法调取了杨某、刘某的婚姻登记材料,认真核对后发现,原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的所有内容均系一人所写。
——灌南县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联系上了刘某的母亲,刘某的母亲证实,刘某的父亲确实曾瞒着刘某、杨某偷偷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当年介绍双方相亲的中间人也证实,杨某、刘某第一次见面后都觉得彼此不合适,确实没有进一步交往过。
检察建议撤销婚姻登记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公民结婚以自愿为最基本原则,不论是当年的婚姻登记条例,还是如今的民法典,均规定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基于已查明的事实,刘某与杨某并无结婚意愿,双方均未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且刘某已与张某登记结婚,民政部门应当撤销刘某与杨某之间的错误婚姻登记。
4月17日,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撤销刘某与杨某的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很快采纳了该建议。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中心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顾同庆
初审:徐蓓蓓
复审:段潇
终审:刘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