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11-21
回复部门
吕梁市民政局
信件内容
鼓励适龄青年结婚。2025年1月1日起,在我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关于该登记是否要求户籍必须在吕梁市,如果要求是男女双方均要求还是只要求一方即可?烦请回复。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11-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按照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吕梁市内地居民婚烟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男女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吕梁市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因此该登记要求男女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吕梁市才可以在吕梁市进行登记。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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