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贵阳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3起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某宠物公司诉杨某某侵权纠纷案。该案因员工在小红书平台发布职务作品引发的账号归属及经济损失问题而受到关注,其判决结果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权益保护具有典型意义。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原告某宠物公司与被告杨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某负责推广、宣传等工作。在职期间,杨某某使用公司场所和宠物拍摄视频并上传至个人小红书账号,该视频获得大量点赞和关注。2021年3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因账号归属问题发生争议。法院认为,案涉小红书账号虽以杨某某个人信息注册,但视频内容为职务作品,粉丝量增加源于职务作品的吸引力,相关权益应归原告所有。杨某某转移账号的行为给原告带来潜在利益损失,应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杨某某赔偿原告某宠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0元。原告提起上诉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判决体现了法院对数字经济领域数据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随着短视频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平台账号及其数据权益归属成为纠纷焦点。法院综合考虑账号粉丝数量、原告运营账号的人力成本等因素,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对于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该案的判决不仅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判例参考,也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指引,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韦寒
编辑 罗昌
二审 李中迪
三审 胡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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