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专区协同我市税务部门,为企业办理了8辆新能源货车“车电分离先签后租”申报缴税业务。据悉,该业务在我省属于首例。
11月8日,焦作市吉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金泰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工作人员将8辆新能源货车的相关购车手续进行上传时,税务征税系统提示税收风险预警。随即,企业工作人员到该中心“有诉即办”专区寻求帮助。
该专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陪同企业人员到税务窗口了解情况。原来,焦作市吉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车电分离先签后租”方式销售给金泰物流有限公司8台欧曼换电式新能源货车,即:先签订无能源车身销售合同,车辆注册登记后再签订电池租赁合同。因售车发票不包含电池费用,购车金额明显低于正常价格,因此提示有税收风险。
据介绍,“车电分离” 是指新能源汽车的车辆与电池分开售卖,购车时只需支付不含电池的车身价格,降低购车初期成本,缴纳购置税时也有相应的优惠。而新能源货车“车电分离先签后租”模式在缴税环节由于没有先例,导致出现了风险预警。这种前所未有的销售模式导致了缴税困境,那么如何打破这个僵局呢?
考虑到购车企业车辆贷款、营运暂停等原因,如不能及时进行车辆注册登记,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专区工作人员协调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向省、市税务局汇报情况,并联系上游供应商进行核实。
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拿到上游供应商出示的同类型业务租赁合同后,决定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先为急需上牌的3辆货车办理缴税业务,电池租赁合同签订后通过在线发送的方式进行材料补正。
市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办理了3辆车的缴税手续后,到企业进行走访实地调查换电式新能源货车的销售方式、电池租赁方式以及物流运输公司的运输方式。因此类“车电分离,电池租赁”缴税业务属省内首次办理,市税务局再次向省局进行业务请示,组织专业人员再次对税收风险进行评估,排除销售企业和运输企业的税收风险后,又启动容缺办理通道,在11月12日为该企业办理了另外5辆车的缴税手续。
11月25日,该企业在完善前期的所有手续后,又提交了2辆新能源货车的购车手续。这次,税务窗口人员驾轻就熟,很快为该企业办理了车辆购置税业务。
(记者朱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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