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上王各庄退役军人王云生,承包本村56亩荒地种植景观树木,仅2013年9月至2019年9月就又向村委会交付了201600元的承包费用,现王云生仅承包费、种植费和管理费就已花费高达上百万元,但由于在双方的承包合同中出现重大的文字误解,导致将会使王云生遭受就连成本都无法收回的巨额损失。
首先说,王云生在承包地中种的都是价值较高的景观树,如一棵腰围40公分的银杏树就价值十几万元,而林区内仅银杏树就有139棵,不仅价值可观,也是各地购买者美化环境的首选。不仅如此,银杏树还有着极高的药用价值,而对其的出售方法应当是移栽,而非是合同中所写的采伐。
采伐和移栽在法律上并不等同,移栽是指将树木在原生长地移植他处,而采伐则是指将经过采集了品种和数量的树木进行砍伐。因当初签订合同时王云生对采伐这个词产生了重大误解,没有想到采伐将会将名贵的景观树变为废柴,不仅给他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同时这也不是他当初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试想谁愿意用上百万元的投资去购买一堆毫无价值的废柴呢?为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王云生已向法院提起申请确认对文字有重大误解的该合同无效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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