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安部新闻传媒
12月2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走进该县实验幼儿园,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图为民警带领小朋友学习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胡攀学 摄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都有一个主题,内容尽管不同,但“文明”二字雷打不动。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文明是对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深切呼唤。
道路交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血脉,也是连接城乡居民生活的纽带,更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随着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与道路网络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生活的一大挑战。文明交通关乎群众的出行安全,也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倡导并实践文明交通,文明出行需要常讲常新。
文明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需要强制管理的。有人注意到,醉驾现象大幅下降离不开“醉驾入刑”的规定和有力的执行。自“醉驾入刑”以来,曾经猛于虎的酒驾醉驾,最终被法治的缰绳勒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抵制酒驾醉驾的社会风气蔚然成风。为了纠正交通领域的不文明现象,各方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确保这些举措得以切实执行,才能让更多人知边界、明事理。
事后惩戒不如事前劝诫。有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不高,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却难以估量。这提醒我们,要将监管工作前置,做好预防。比如,农村“两站两员”在出村路口开展“一盔一带”劝导,城市交警利用无人机在空中巡逻喊话,实时劝阻不文明行为,各地交管部门通过查隐患、促安全,筑牢源头防线。关口前移,强化治理,有助于提升人们的公共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
文明更是引导出来的。浙江台州有一支戴红袖标的家长护学志愿队,他们在交管部门指导下,常年坚守在上下学路口路段,劝导文明交通,守护学生出行安全,他们的行为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更多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除了持续加强教育宣传,也不妨在合理引导上多花心思。比如,温情执法,多地交管部门推出“首违不罚”“以学代罚”“学法减分”,让执法有温度。又如,寓教于乐,有的交管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与当地非物质文化相结合,采用说唱、地方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劝导,让群众更有感。实践证明,采取既约束又激励、既服务又引导的策略,结合管理需求与群众心理,推行灵活的治理措施,对涵养文明习惯大有裨益。
客观而言,随着国民素质的提升,加上长期的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文明交通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拒绝酒驾、不闯红灯、系安全带、步行时走人行道、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等,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行动。这些看似微小的个体行动,实则汇聚成海,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的一道道防线。
文明交通始于足下,成于众人。文明交通的核心在人,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每一名交通参与者既是受益者,也当是建设者。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交通参与者本身就是道路上的亮丽风景。也只有人人参与,携手同行,文明交通事业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助力。让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新风尚成为广泛共识、化为行动自觉,社会文明程度将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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