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阳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在判决书文末出现了一段特别的法官寄语,饱含承办法官的诚挚祝福,传递出司法的脉脉温情。
张某、李某相识于2005年,2006年12月,二人举行结婚仪式,婚后育有两子。因性格不合,张某、李某曾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但考虑到孩子成长问题,二人又复婚。2024年9月,张某以李某与异性暧昧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并提交了李某曾经出具过的保证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李某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生育二子,双方在客观上已经建立了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双方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张某称李某与其他异性保持暧昧关系,并向本院提交了李某的保证书。但法院经审查认为,综合全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确实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考虑到双方感情基础和子女健康成长等因素,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同时,承办法官认为,婚姻往往并非一帆风顺,夫妻难免产生矛盾,需要彼此宽容,妥善沟通,共同守护“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的难得缘分。因此,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附上了有祝福有希冀的“法官寄语”,引导夫妻双方珍惜多年感情,正确处理婚姻中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法官寄语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移”。从相识相爱到步入婚姻殿堂,孕育两子,离婚,复婚,不知不觉已近二十载。回首过往七千多个日夜,一家四口有无数温馨甜蜜的时光,但不可避免的也偶尔伴随争吵。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在所难免,风雨本就是生活的小插曲,吵闹本就是婚姻感情的点缀。但忠诚是婚姻关系的底线,一旦冲破,就有可能会打翻婚姻这条船,伤着爱人,伤着儿女,伤着亲人。望李某如保证书承诺那样,恪守夫道,与异性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妻子误会。信任是婚姻关系中保持愉悦不可或缺的基础。望张某学会信任,做一个聪明有智慧的现代女性。在此真诚祝福二位重归于好,共同陪伴孩子们健康成长”。
下一步,泗阳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涉婚姻家事审判条线常态化开展“法官寄语”活动的通知》要求,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努力通过“法官寄语”等形式,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效果,传递司法温情,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进一步提升婚姻家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 | 薛 宇
审核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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