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三十二号)
经2024年12月3日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严松波同志为澧县司法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澧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余清海同志为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颜军同志为澧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清波同志为澧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红霞同志为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赵伶俐同志为澧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元林同志为澧县林业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澧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红同志为澧县财政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熊成玲同志为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何雪松同志的澧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赵新春同志的澧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戴作东同志的澧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周云飞同志为澧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曾红同志的澧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金桥同志的澧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彭杰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庭长; 免去程林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来源:澧县人大
编辑:刘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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