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五转”综合执法协作机制》(以下简称《“五转”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旨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公平、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高质量和现代化能力水平。
《“五转”综合执法协作机制》采取“先立后破”的工作思路,按照“机制管战”的基本原则,探索构建了监测转数据、数据转线索、线索转案件、案件转警示、信息转信用的“五转”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将着力破解市场监管数据归集不全面、监测不精准、线索处置不及时、执法办案不严谨、执法监管不闭环等难题,解决查办案件少、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不主动等突出问题。
《“五转”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共四个部分,分别明确了构建“五转”综合执法协作机制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具体内容和具体要求。
监测转数据方面,明确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建立监测数据库。除对现有的平台系统实施自动识别采集数据外,对市场监管各领域、行业、类别在开展日常监管、计划性抽检、双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含来信来访、12345热线)、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以及上级交办、其他政府部门移送等信息线索,明确了由各业务处室按照数据标准规范完成采集、录入工作。
数据转线索方面,对初判和分析研判的时间作了规定,对确认构成案件线索和不构成案件线索的,明确了处置原则要求。尤其是待执法办案系统-智慧执法平台建成后,将通过平台自动分析、识别后,采取“智能+人工”相结合方式,由协调指挥机制初判、业务处室研判后按前款规定流转。
线索转案件方面,对构成案件线索的,明确线索转案件的处置权限。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项工作组以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办案单位作出了规定。同时规定了各业务处室要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按季度开展分析,并形成子领域书面分析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根据各业务处室的子领域分析报告,汇总并形成季度行政执法综合分析报告。
案件转警示方面,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从全条线、全系统、全社会、经营主体、本单位(机关)等方面实施分类警示。
信息转信用方面,明确各业务处室在开展日常监管、抽查检查和处置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等工作中,对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当事人信息,应及时移送信用监管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明确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违法失信信息纳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重要评价指标。
此外,还将成立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确保“五转”机制运行顺畅,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地落实、有序开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鲍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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