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5学年事业编教师(第四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湖市简介
平湖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依托“背靠上海、面向大海”的“两海”优势,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也是浙江省首批扩大经济管理权限的17个强县市之一,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素有“金平湖”的美誉。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08.66亿元,财政总收入131.71亿元。
平湖,是接轨上海的前沿高地。交通网络四通八达,高铁动车出行便利,无缝连接都市生活,与上海、杭州、苏州形成1小时经济圈,与宁波、南通、无锡、湖州打通了2小时车程。
平湖曾获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市、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市、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全国数字化学习先行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市。省级层面成功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市、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浙江省学习型城市。职业教育全省挂钩考核连续7年获得优秀;2023年,蝉联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双双通过教育部实地认定,为全国首批、全省十强、嘉兴唯一。
近五年,平湖市在职教师中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名,全国模范教师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技术能手5名,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2名、省特级教师9名,正高级教师13名,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47名,第七批嘉兴市名教师20名,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带头人49名,名优教师人数位居嘉兴前列。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专业对口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教育类的,本科期间可不作师范类要求)且大学本科期间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
若报考平湖中学竞赛教练岗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作师范类和成绩要求。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
若报考平湖城区普通高中统配岗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师范类或成绩要求。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可不作师范类和成绩要求;
2.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毕业生,可不作师范类要求,成绩可放宽为“大学本科期间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
3.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成绩可放宽为“大学本科期间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6日17:00前。
2.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5学年教师(第四批)报名登记表》,严格按照应聘材料要求(详见第5点)准备好各类证明文件,并将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压缩包请以“姓名+学科”命名),发送至19905735711@163.com。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3.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教二413教室。
5.现场确认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要求如下:
(1)《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5学年教师(第四批)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
(4)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竞赛教练岗位: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5分为合格分。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内容为竞赛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后,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平湖城区普通高中统配岗位:考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
1.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招聘考试现场签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5年8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根据有关政策可享受平湖市相关人才待遇。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六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
5.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同时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7.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0573-8555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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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5学年教师(第四批)报名登记表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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