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推进“终本清仓”重要指示精神,岁末在即,米脂法院对“沉睡”的“终本”案件亮出“利剑”。近日,执行局提前对“终本”案件进行梳理,对被执行人所在位置进行摸排,预先谋划、提前瞄准,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勇带队奔赴西安,着力化解一批“终本”执行案件,推动陈年旧案取得实质性进展,吹响了“终本出清”攻坚号角。
申请执行人米脂县某汽贸公司与被执行人艾某某追偿权一案,2009年,米脂法院判决生效后,艾某某一直未履行,反而玩起了“失联”。米脂法院线上线下全力查询无果,最后终本结案。11月,米脂法院通过数据比对,发现艾某某生活轨迹在西安市一带。执行干警抵达西安后,成功拘传到艾某某。然而,艾某某却丝毫没有主动履行意愿,反而以自己目前打工为生,经济条件差为借口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用情理讲法理,最终,在执行干警耐心的劝导和督促下,艾某某打消了拖延履行的侥幸心理,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候某某民间借贷一案,执行标的为8.2万元。2023年9月,申请执行人向米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米脂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均未发现候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松对该案的关注,不定期查询候某某的财产。11月20日,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到候某某名下有财产线索后,紧急前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一酒店成功拘传到候某某。因候某某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将其带回米脂法院,在火车行驶至延安市甘泉站时,候某某迫于执行压力,松口表示愿意偿还债务,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候某某当即兑现了全部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榆林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纪某某、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74.84万元。2016年,三被执行人因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1月下旬,申请执行人向米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于11月28日在西安将被执行人王某某传唤到庭,执行法官以案释法,义正词严地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与情理的说和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当日履行了30万元,承诺下剩执行款分期履行。
“终本”不是“终点”,下一阶段,米脂法院将持续推进“终本出清”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全力以赴化解执行“历史包袱”,切实把“纸上判决”兑换成胜诉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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