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位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当事人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赵先生接通电话后说:“您好,你们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吧,我在网上看到你们电话的,我有个宅基地拆迁的案子想要咨询一下。”
律师让赵先生详细说说情况。
赵先生说道:“我今年快六十岁了,我们是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房本上总面积是个320平,但是他们是按人口进行补偿,一个人补偿40平米,我家就我和我老伴俩人,孩子们都是城镇户口在市里面住,也没和我们一起。这就导致我们320平方的房屋只给补偿80平的安置房。
剩下超出80平的部分村里说是可以给我们货币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标准他们不按照房价补偿,一平就给个三四百块钱,现在哪还有这么便宜的房子?我当初是不同意的,这个悬殊太大了。后来我就找村委会说能不能把孩子的名额也算到里面,这样还能多补偿一些面积,可是村干部又说我儿子他们户口没在村里,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不能算。但据我了解,有人像我们家人口少的这种照样补偿面积很多,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的。
我们一直没同意拆迁也没签协议,结果有一天夜里头就开始进行偷拆了,村里组织几十号人没有走任何法律程序把我们房子给强拆掉了,屋里的很多有价值的东西也给毁坏了。”
律师问赵先生:“你们征收是哪一年开始的?强拆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有没有打过官司?”
赵先生说:“征收是从2021年开始的,强拆大概是22年的八月份吧。这几年我们一直在走法律途径,刚开始委托律师起诉强拆违法,告我们这的镇政府,结果强拆没确认违法人也没有抓起来,因为他们甩锅给村委会。本来我是行政诉讼,但诉讼期间镇政府一直否认组织实施了强拆行为,然后村委会和合作社认可是由建设公司实施了拆除行为,结果行政诉讼就驳回了我的起诉。
后来我们又去找村委会,村委会说他们哪有能力调动几十号人拆迁,说这些都是政府干的,到处踢皮球。我想问问你们万典有没有代理过类似的案子?”
律师回答道:“像您这种房屋强拆后村委会背锅的案子我们也代理了不少,因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是没有强拆的权力的,他们只能配合镇政府实施征收工作,但往往强拆发生后,起诉村委会就会变成民事诉讼,村委会也承担不了赔偿的责任。
我们万典律师之前代理了一起江西瑞金的案子和您的情况很像,江西的当事人也是房子被强拆了,刚开始委托我们诉讼时法院也是认为房子是村委会拆的,驳回了诉讼,后来律师帮助当事人上诉后撤销一审裁定又继续审理,最终法院认为虽然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是村委会,但村委会是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而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并不是自发的村民自治行为,故本案应当视为镇政府委托村委会拆除的房屋,对该强制拆除行为,应当由镇政府承担责任。最终法院也是判决确认镇政府强拆违法,我们也帮助当事人向镇政府要求赔偿。”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赵先生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准备把这几年的判决文书发过来,看看还有什么法律程序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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