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州市合江县食安委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打开工作格局
合江县食安委采取书记、县长任“双主任”责任制,常委会、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印发《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食安委会成员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实行清单制管理,增加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突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
创新制度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建立食品安全县长督办、双述双评、食安委例会、定期督查、定期研判等16项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年度约谈”,落实全过程“闭环管理”。利用县市场监测预警中心建立高效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库有效衔接。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检查、检测、执法,督促生产主体使用平台履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全覆盖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云监管。
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县食安委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县级监管部门、镇(街道)和生产经营者“三方”力量,搭建信息共享、风险会商、隐患排查等三个平台,定期通报食品风险信息,及时化解风险隐患,推动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精准包保,全面推广运用食品安全移动监管APP“食安督”,实现“县-镇-村”三级信息互联,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在线监管。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持续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高压态势。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户外宣传栏、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可和支持。通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网络直播突击检查等形式,展示近年来食安城市创建成果和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发扬传统
严格监督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通过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悬挂意见箱、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地见效。(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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